只有全社会编织一张密实的“急救网”,才能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
日前,天津西站的电子监控记录了惊险一幕:一名旅客在扶梯口突然倒地,没有呼吸和脉搏。两名刚好路过的医生初步判断是心脏骤停,立即实施人工心肺复苏。与此同时,民警迅速取来站内的自动体外除颤器。经过两次电击,旅客恢复了正常心律。关键时刻,这台“救命神器”为抢救患者赢得了时间。
据统计,我国每年约有54.4万人发生心源性猝死,平均每天约1500人,每分钟约1人因心脏骤停而离世。但是,由于一些公共场所没有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,影响了心肺复苏的抢救成功率。近年来,不少医学界人士呼吁,地铁站、飞机场、体育馆等公共场所都应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等设施,以体现对生命的尊重。
然而,也有人认为,公共场所配置急救设施,花那么多钱,万一用不上,不是白白浪费了吗?其实,急救设施本来如此,宁可“备而不用”,也不能“用而无备”。事实上,公共场所配备急救设施,其社会效益岂能用金钱来计算?这就像配备灭火器一样,即便从来不用,也要保持一定数量。
其实,在所有公共服务中,没有哪一项能比挽救生命更重要。生命价值高于一切,这是文明社会的“最大公约数”。提升公共服务水平,理应体现生命至上的原则,将公共场所急救服务摆在优先位置。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》指出,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、设施。可见,提高公共场所急救服务水平,不仅是道德的呼唤,更是法治的要求。公共服务具有公益属性,不以营利为目的。各级政府应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提高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普及率,尤其在地铁、火车站、体育场馆、商业街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,优先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并设立明确的标识。同时,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,鼓励其参与公益事业,增加公共服务总供给。
提高公共场所急救服务水平,不能光有“硬件”,更要有“软件”。当公共场所配备急救设施后,还需要培养一批具有基本急救知识和技能的人。心源性猝死绝大多数发生在医院之外,而最佳抢救时间是4分钟。如在1分钟内完成除颤,成功率可达90%。在救护车到达事发地前,第一目击者开展心肺复苏和心脏除颤是挽救生命的关键。当前,公众急救知识缺乏仍是一个现实问题,亟待补齐短板。一是推进急救知识进校园,将急救知识纳入学校教育的基本内容;二是推进急救知识进社区、进机关、进企业,加大对普通大众的培训,使其熟练掌握急救技能;三是培育专业的急救公益志愿队伍,使其成为现场急救的重要力量。尤其是航空、铁路、餐饮、旅店等行业人员,应率先学习急救知识和技能,提高急救成功率。公共场所每设置一台自动体外除颤器,就应对这台设备周边人员进行培训。《健康中国行动(2019—2030)》提出,到2022年和2030年取得急救培训证书的人员分别达到1%和3%。人人学急救,急救为人人。全民普及急救知识,是共建共享健康中国的重要内容。
当越来越多的人掌握急救技能之后,还需要营造一个鼓励互救的良好社会环境。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》提出,卫生健康主管部门、红十字等机构应积极开展急救培训,普及急救知识,鼓励医疗卫生人员、经过急救培训的人员积极参与公共场所急救服务。今后,我国还需进一步完善有关救人的法律法规,为见义勇为者撑腰壮胆,让救人者免除后顾之忧。例如,对于急救中出现的种种失误应予以免责,从根本上保障救人者的合法权益。惟其如此,才能让更多公民想救人、敢救人、会救人。
公共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,代表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和民生保障水平。希望公共场所提供高水平的急救服务,彰显生命尊严,传递人性温度。只有全社会编织一张密实的“急救网”,才能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。